3月3日,福建人才公寓和省直單位限價商品住房二期面向相應對象進行配售。項目配售均價為14956元/平(人才公寓)和15392元/平(普通限價房)。
觀點新媒體獲悉,人才公寓配售對象條件為:1)工作單位范圍:房改檔案由省直房改辦管理、住房公積金繳存關系在省直公積金中心的在榕省直單位、中央駐榕單位;
2)福建省級高層次人才;省引進緊缺急需人才(符合省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并經(jīng)認定的人才);在企事業(yè)單位工作,正式聘任副高級以上專業(yè)技術崗位、或具有高級技師資格的人員;具有博士學位的在職人員。
同時,配售對象還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:1)本人及配偶(單身的僅指本人,下同)在福州市五城區(qū)和本人單位主體所在縣(市、區(qū))范圍內(nèi)無私有住房;
2)本人及配偶均未曾購買政策性住房;3.本人及配偶5年內(nèi)在福州市五城區(qū)和本人單位主體所在縣(市、區(qū))范圍內(nèi)沒有房產(chǎn)轉移記錄;本人若曾離異且離異時間超過3年,離異后歸原配偶所有的非政策性住房不計入房產(chǎn)轉移。
普通限價房配售對象條件為:在編在職干部職工;服務滿5年(指在榕省直單位、中央駐榕單位中)長期合同制干部職工;正式離退休干部職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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