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網傳自然資源部出臺《關于進一步規(guī)范住宅用地供應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》,其中對住宅用地出讓公告不再要求“全年不超過3次”。
對此,有媒體將之解讀為取消集中供地制度。
自然資源部今日回應稱,該文件是自然資源部印發(fā)的,對地方住宅用地供應工作進行的指導文件。不是要取消集中供地制度,而是優(yōu)化完善集中供地政策,更好發(fā)揮充分公開披露信息對于穩(wěn)定和引導市場預期的積極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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