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為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,切實解決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,安徽省銅陵市正式發(fā)布《銅陵市發(fā)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方案》。
《方案》針對新市民、青年人、務工人員等群體特點,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不設收入門檻,堅持“小戶型、低租金”。銅陵市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,原則上小戶型比例不低于80%,租賃價格低于政府指導租金的90%。
《方案》還明確了保障性租賃住房品質,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水、電、氣、路、信等城市基礎設施要配套齊全,滿足基本生活需求。同時加強保障性租賃住房監(jiān)督檢查,嚴禁借新建保障性租賃住房名義進行商業(yè)開發(fā),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得上市銷售或變相銷售;嚴禁以保障性租賃住房為名,違規(guī)經營或騙取優(yōu)惠政策;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違法改建、擅自改變用途等違規(guī)行為,嚴肅追責、從嚴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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