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5日,昆明市道路運輸管理局發(fā)布的《2023年一季度“零投訴”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的通報》和《2023年一季度機動車駕駛培訓行業(yè)投訴受理情況通報》顯示,今年一季度,昆明市有64家駕培機構實現(xiàn)“零投訴”。
一季度,昆明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受理學員參加機動車駕駛培訓產(chǎn)生的投訴2160件。其中,被投訴數(shù)量排名前五的分別是云南金星駕駛培訓站(548件)、云南一乘駕駛培訓股份有限公司(190件)、昆明云車機動車駕駛培訓有限公司(67件)、云南蓬萊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(62件)、昆明融馳機動車駕駛培訓有限公司(60件)。
一季度,昆明市駕培機構引發(fā)投訴的原因主要是:學員通過各類招生代理報名,招生代理層層扣除高額費用后將學員安排至駕培機構,駕培機構或者教練員在培訓中以各種名目多次增收費用;學員中途退學時,因培訓費在各環(huán)節(jié)層層扣除,駕培機構無法按照學員交費總額合理核定應退還學費引發(fā)投訴;駕培機構承諾收費包含考試費,在學員約考自行交納考試費后,不退還或者拖延時間退還費用引發(fā)投訴等。昆明市道路運輸管理局提醒,駕培機構才是培訓服務的實際提供者,不要輕信各類中介、代理承諾的服務項目、內容和收費標準,應到具有資質的駕培機構報名點報名,與駕培機構簽訂培訓合同(協(xié)議);簽訂合同(協(xié)議)時,要查看駕培機構經(jīng)營許可證件(或備案表),名稱須與合同印章一致,詳細了解合同注明退學時的退費標準和金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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